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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手机换屏幕,也有“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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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9 1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
    近日,薛女士因为摔坏了OPPO手机屏幕,前往温岭某手机维修店维修。送修前,她特别强调要更换原装手机屏。
    店家收下手机和730元的维修费,答应肯定是原装,并很快为她换了手机屏。
    不想,一个星期后,薛女士的手机屏幕再次不小心摔坏。这次她直接送至当地OPPO总维修店维修,经检测,工作人员告诉她,之前更换的手机屏并不是原装屏幕。
    这个结果让薛女士很震惊。拿着检测结果,她去找之前那家手机维修店理论,却不想店主一口咬定就是原装。双方僵持不下,薛女士遂向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
    在消保委的调解之下,店家这才承认手机屏幕并非完全原装:“这种操作模式基本算是行业‘潜规则’了,否则利润太低,根本赚不到钱,我连人工费都赚不回来。”
    原来,手机屏幕一般分为内屏和外屏。内屏是触摸屏,外屏是玻璃保护屏。触摸屏是比较昂贵的,需要最外一层相对便宜的玻璃面板保护。而一般情况下手机被摔后,最先碎掉的就是这层保护玻璃。薛女士摔坏的,就是玻璃保护屏。手机维修店为了降低成本,只换了外层的玻璃保护屏。
    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在消费者已经明确表示要使用原装屏幕的情况下,商家却私自以次充好,将非原装屏充作原装屏卖给消费者,涉嫌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最终经调解,店方赔偿了1700元,双方达成共识。

来源:台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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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9 13:4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新河镇环宇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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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0 02:4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1_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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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0 07:3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换过了二天就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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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0 08: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连续一个星期 手机屏幕碎了3次 我才知道 外面换屏幕 全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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