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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女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处罚
几天前,一则题为《椒江外国语学校,你尽责了吗?》的网帖,引起不少网友关注。网帖称一名14岁女学生在校园内遭受同学欺凌,并且手段恶劣——此事已被警察查证内容不实,纯属乌龙事件(详见本报9月13日第4版《照谣镜》栏目)。而在警方和本报相继辟谣后,3名女子又在微博上编造了该谣言的新版本。昨日,3名造谣女子被椒江警方依法进行查处。
“14岁女生在校期间遭遇暴力欺凌”一事,始于9月11日台州19楼论坛,网帖称当事女生被同学毒打、拿走饭卡挨饿,甚至被迫吞下订书钉和图钉。为了证明“有图有真相”,原贴中还贴出不少照片,包括女生身上的伤痕,“恶霸同学”威胁女生所写的纸条,以及当事女生去医院拍的X光片。9月12日,经过警方多方调查取证,种种证据证明此事为乌龙事件,所谓的“校园恶霸”并不存在,而是当事女生自身心理原因所引发的。
随后,警方公众号和本报《照谣镜》栏目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辟谣。
然而就在此事已渐渐平息时,昨天下午,该谣言的“新版本”又在新浪微博上沉渣泛起。记者看到,博主“裤兜里的人”在他人的帖子中回复称,(椒江14岁女生遭欺凌事件)是真的,称“我朋友的表妹就是参与者和躺枪者”,“主谋家里有钱,父亲有当官”,甚至对校方和警方均爆出侮辱性言论,此言一出,后面又有不少人跟帖揣测。
该谣言传播开后,椒江区公安分局民警对造谣者开展调查,3名涉事女子被依法传唤,在警方出示相关证据后,3人对台州外国语学校女学生未受到欺凌的结论表示信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3名女子的造谣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警告的处罚。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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