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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管制刀具带来的各类案件,近日黄岩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开展了“缴刀”专项行动,连续5天查处5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案,黄岩籍男子徐某和凌某、贵州籍男子韦某和王某、四川籍男子陈某分别被市公安局黄岩分局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并对查获的5把管制刀具予以收缴。
据民警介绍,8月28日至9月1日,他们组织警力对辖区重点部位进行设卡盘查,集中清查过往车辆,并在5辆车内分别查获匕首、西瓜刀、折叠刀等各类刀具各一把。经鉴定,该5把刀具为管制刀具。据以上5名男子说刀具放在车上一方用来削瓜果,另一方面用来防身。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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