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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黄岩] “下岗”的煤气瓶怎么处理?不可擅自卖给废品收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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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5 1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
    近日,黄岩公安分局澄江派出所处理了一起非法存储危险物质案。
9月3日,民警在黄岩澄江童家洋村废品收购站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一废品收购站没有存储煤气钢瓶的相关资格,却存放了80多个煤气钢瓶,且存放的位置与废品回收人员的居住场所并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该废品回收站人员因违反了消防管理规定,已被黄岩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若煤气瓶中残留有危险化学物质,容易爆炸,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液化石油气钢瓶(俗称煤气罐)使用年限为15年,家中“退役”或“超龄”的煤气瓶不可擅自卖给废品回收站,必须通过指定渠道回收,再交由专门的检测站进行破坏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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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6 08:2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新河镇环宇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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