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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电热水袋使用时竟发生爆炸,常年卧床的残疾老太吴某为此被烫伤,入院治疗3个多月。吴某家属多番索赔都无功而返。最终,在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白塔分局执法人员的努力下,双方顺利调解,吴某最终获赔4.68万元。
去年12月,吴某的女儿在当地一家超市购买了一只某品牌电热水袋。当月29日,吴某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水袋突然发生爆炸,导致常年卧床的她右手臂被烫伤。吴某当日便住进了台州医院进行治疗,直至今年3月3日出院,花费医疗费40692.33元、陪护费10635元。
吴某家属多次寻找销售电热水袋的超市要求索赔,但一直协商不下,于是寻找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调解。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当即联系被投诉的超市。经过多次协商调解,近日,超市与吴某家属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投诉方超市一次性支付医疗费及陪护费合计46800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购买电热水袋尽量选择去正规超市或商场,挑选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3C强制认证标志等齐全的正规产品,购买时主动索要发票和购物小票,保存好购物凭证。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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