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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至今已查处4300多人
开栏的话:
近年来,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台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事故高发频发的态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我们需要看到的是,事故发生率和死亡人数仍然居高不下,交通秩序混乱、交通违法高发等问题仍十分突出。
为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台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珍爱生命,跟交通事故说不”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民大行动。即日起,本报正式推出专栏《珍爱生命,跟交通事故说不》专栏,以案说法剖析交通事故高发的原因、预防措施及对策,为广大人民群众敲响警钟。
电动车轻便小巧,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出行选择。然而,在城区街头,一辆辆搭乘三四人的电动车却是道路安全的巨大隐患。昨天上午,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组织警力,对电动车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
当日上午9时许,在椒江区枫南东路的非机动车道上,一辆电动车被交警拦了下来。面对交警,车主吴先生一脸茫然:“行驶过程中既没逆行,也没占道行驶,为什么会被拦?”
原来,吴先生所驾驶的电动车前方脚踏板上站着5岁的儿子,后座载着妻子,属于“超载”。经过教育,吴先生终于意识到电动车超载的危险性,并表示:“为了家人的安全,日后一定改正。”
与吴先生积极配合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一名同样因为超载被拦下的女车主则大叫不公平:“街上这么多电动车载人,你们都不抓,为什么只抓我!”
“电动自行车超员载人的现象较为普遍,开学后会更多。”市民李先生说,家长接送孩子时超员载人现象较为突出,还有一些中学生为方便和寻求刺激,也存在几人同骑一辆车的现象。
整治过程中,记者听到被查处的违法行为人最常用的词是:“不知道”、“不公平”。然而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年人,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后超过设计承重导致制动性不强,会增加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交警部门表示,据统计,2015年至2017年6月,全市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死亡578人,占事故总比数30.6%,今年7月份至今,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达4359例。
“处罚不是目的,主要是为了让这些交通违法人员吸取教训,不再违法。希望广大市民不要为了一时的方便,而置生命于危险之中,一旦酿成大祸,将追悔莫及。”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他们将不间断地在重点路口、路段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
据了解,“四个一律”分别是:对电动自行车载3人(含3人)以上、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无证驾驶燃油助力车的,一律予以拘留;对电动四轮车、燃油助力车违法上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 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伞的,一律拆除收缴; 二、三轮电动车在机非隔离的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闯红灯)的,一律扣留车辆。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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