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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处罚,犯罪嫌疑人邢某拒不承认容留他人吸毒行为,办案民警搜集了大量的证据,形成了一条完整证据链。7月12日,嫌疑人邢某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3月份,椒江区公安分局前所派出所根据线索,抓获了5名吸毒人员。这5名吸毒人员交代,在一个叫邢某的贵州男子住地多次吸毒。于是,民警将邢某抓获。到案后,邢某采取了回避抵抗态度,拒不承认容留他人吸毒行为。
民警调阅了邢某住地附近大量的视频资料。画面显示,5名吸毒人员与邢某都有过面对面接触,证实到过邢某住地。同时,邢某手机的通话记录显示,邢某与5名吸毒人都有过通话,与吸毒人员交代的吻合。由此,可以证实邢某与吸毒人员是直接联系的,充分证明邢某有容留他人吸毒嫌疑。
尽管邢某矢口否认容留他人吸毒行为,检察机关认真审查全案证据发现,在案证据合法、属实、有效,相互印证,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证实邢某具有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
邢某,30岁,在前所船厂打零工或在海上捕鱼,后认识了几个吸毒人员,也染上毒品,并多次将他们带入住地吸毒,直到这次被抓。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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