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终快递方赔礼道歉,赔偿杨梅款2000元
时下,正值杨梅成熟季,随着快递的日渐普及,在北方吃上杨梅早已不是新鲜事儿。市民将新鲜采摘的杨梅通过快递方式赠送亲朋好友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发生的消费纠纷也多了起来。
近日,家住临海杜桥的王女士来到临海消保委杜桥分会反映,她购买了10箱总价2000元的杨梅,通过某快递公司用航空快递方式寄给远在湖北武汉工作的儿子,按照原来的计划,这10箱杨梅在次日便可到货,谁知左等右等,隔了几日才到达湖北武汉。
杨梅本就是难长时间保鲜的水果,几天耽搁下来,到货时,鲜杨梅已变烂杨梅。“本想用家乡特产送人聊表心意,10箱烂杨梅却让儿子颜面尽失。”王女士愤懑不已,与该快递公司多次交涉无果后,一怒之下来到杜桥消保分会讨“说法”。
杜桥消保分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快递方表示,王女士寄递杨梅的那些天,台州连日阴雨,杨梅变烂是天气和包装纸箱受潮等外部因素导致,拒不承担责任。
对于这个回应,王女士并不满意,明明是次日到的快递,隔了几日才到,她认为,快递公司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对此,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发现是王女士付了590元航空快递费,快递方却将之误投成陆递。最终双方通过调解达成一致,快递方赔礼道歉,由快递方赔偿杨梅款2000元,返还航空快递费290元。
来源:台州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