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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岩区纪委在全市率先制定施行《派驻纪检组工作规程(试行)》,这套基于实践的规程,成为规范执纪的新载体,让派驻监督目标更明确,方向更明晰,行为更规范。
工作实招“铸剑”,让监督执纪更规范
“请督促北城中学15天内报送问题整改方案,两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近日,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向区教育局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教育局下属单位问题整改。
“类似的建议书(有些组叫抄告单),已累计发出32份,推动47个主体责任相关问题整改,成效显著。”区纪委干部室工作人员说。
该区纪委专门成立起草小组,依据《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问责条例》等制度文件,围绕“我是谁”“做什么”“怎么做”三个问题,通过反复专题研讨,吸收问题抄告、廉政档案、交叉检查等好的经验做法,对派驻纪检组的廉政约谈、监督检查、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处分执行等日常工作进行细化,对派驻监督工作进行“流程再造”。
“工作规程不仅让派驻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同时也总结推广了各组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提升派驻监督工作有积极作用。”参与《规程》制订的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组长陈忠表示。
科学整合“砺剑”,让监督执纪更到位
项目工程多、工作繁杂,纪检组单组作战力量有限,就怕难出成效……派驻第八纪检组组长叶军伟上任伊始,曾为工作力量犯愁。
现在,《规程》第二十八条给出了一套解决方案,对驻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重要复杂问题开展检查,纪检组之间可相互协助,可提请区纪委相关业务科室支持配合,也可开展交叉检查。
针对监督执纪工作的薄弱环节,《规程》重点对派驻监督工作关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充分吸收现行的乡镇纪检工作网格管理经验,把纪检组划分为5个网格,实现纪检组之间及与区纪委具体工作的无缝对接。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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