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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车主应该都有过忘记关车窗或者忘记关车门的时候,车里放一些钞票、香烟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王某正是看中了这一点,选择以拉车门的方式行窃。近日,王某因犯盗窃罪被黄岩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王某选择行窃的时间很固定,都是在凌晨时分,那时路上行人稀少,便于下手。行窃的手段也很固定,都是以拉车门的方式,停着的车辆逐辆拉过去,碰到粗心忘记关车门的车主,王某便有了得手的机会。对于行窃的财物,王某也是大小通吃,少的现金5元也不放过,多的现金有2300元,还有偷到硬壳中华香烟2条、软壳中华香烟13包。
据了解,1987年出生的王某,没有工作却喜欢赌博,经济状况自然不会好。2016年三四月份开始,因为缺钱,王某动起了去车里偷东西的念头。王某从2016年六七月份开始行窃到2016年12月28日在拉车门实施盗窃时被人发现,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这个期间王某一共行窃20余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应予从轻处罚。王某的违法所得,依法应予追缴。根据王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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