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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国家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之第二条,明确指出了了“新批准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含商住两用楼)”。
既然国家法律文件明确禁止居民小区开设酒吧,我们只想问谁批的?!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既然法律有明文规定,我们想问酒吧的营业执照怎么取得的。试问该店是否有政府人员为其拉关系走后门。
3、酒吧消防验收是否达标,酒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一旦失火极容易引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徐淼书记说的好: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民间。
打造文明城市,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宜居宜业的共同家园。近年来,本届政府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上不遗余力,功绩显著,在这样美好的形势下,我们的文明城市岂能容酒吧这样藏污纳垢的“毒瘤”玷污,在此,谨以一个普通居民呼吁: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吊销其营业许可,为社会消除少一分隐患,还一个安宁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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