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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黄岩] 黄岩老郑想以房养老,不料遇上了大麻烦。结果,小女儿起诉父母,黄岩法院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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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1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黄岩的郑先生今年81岁了
老伴张女士也是年事已高
他俩一个患有中风
另一个患有老年痴呆
幸好二老早有准备
对晚年生活做出了妥善的安排

他俩有3个女儿,名下拥有2套房产。二老与3个女儿商议达成了一份分家析产协议,约定将名下的2套房产赠与小女儿,再由小女儿把房产出售,所得款项用于二老日后的生活、医疗等费用,并约定由小女儿为二老另行提供住处。

小女儿按照老爸老妈的计划行事,为二老安排好住处后,想把房产过户后再出售。却不料,就在这时候,老妈的病情加重,老年痴呆进一步恶化,神智不清,难以按照协议过户房产。

这可怎么好呢?
此刻心情

如今,二老的医疗费用是一笔非常大的支出。分家析产协议书原本未雨绸缪,商定以房养老,已经做了稳妥的安排,现在却难以实行,这可急坏了一家人。

一家人商议后,由小女儿以赠与合同纠纷起诉二老,希望法院能帮助解决无法过户的问题,以便房产能顺利变现用于二老的晚年生活所需。

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黄岩法院诉调中心的潘法官与区妇联、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到当事人的家中实地了解张女士的认知能力及家庭现状。

张女士躺在一张类似于医院病床的床上,四周都有护栏,鼻子上插着氧气设备,语言能力几乎丧失。这是一个风烛残年饱受病痛折磨的老人,在法律上,老人已经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一名法定代理人代表老人来维护老人的权益。

黄岩法院为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这一家人共同商议,决定由大女儿作为老妈的法定代理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老人一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黄岩法院当日作出了民事调解书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在一天时间内,这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传递出司法的缕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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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21:2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这么多女儿生个病都要先卖房子了??那人家一个的怎么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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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7-5-16 11: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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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7-5-16 17:1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1_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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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7-5-16 17: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三个女儿,一起凑医药费也可以呀,非要卖房子,等两人过世再分财产也行啊,还好老人有,没有就是在家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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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7-5-17 01:3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李珍云 发表于 2017-5-16 17:38
三个女儿,一起凑医药费也可以呀,非要卖房子,等两人过世再分财产也行啊,还好老人有,没有就是在家等死。

卖房子主要是两位老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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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7-5-17 05:5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不明白为什么要先过户再卖,直接卖不就好了,否则还要缴两次过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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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7-5-17 06: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这条新闻重点是来表扬黄岩法官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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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7-5-18 02:2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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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7-5-18 07:5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黄岩山岗头 发表于 2017-5-17 06:25
这条新闻重点是来表扬黄岩法官的,呵呵

这个才是"亮点"!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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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5-21 00: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7楼,直接卖要老人签名过户,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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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7-5-28 18: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wangdapao1 发表于 2017-5-17 01:31
卖房子主要是两位老人的意愿。

夫妻俩要是有钱看病,有钱花会去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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