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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11年前撞倒骑车的人后,弃车逃逸,他现在被判决徒刑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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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1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2006年8月22日,在温岭泽国牧东村三环路发生一起货车与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交警前往现场勘查,发现肇事货车驾驶员将受伤的骑车人抬上车后,驶离了现场。
  当天骑自行车者冉某(女)在位于路桥区蓬街镇一村道旁被发现。经鉴定,冉某系车祸中受伤,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货车和驾驶员滕某均无法查获。
  经认定,滕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年9月14日,滕某被温岭警方列为网上逃犯。去年12月28日,滕某在安徽落网。
  40岁的腾某系安徽人。当天,他在牧屿一带开车给别人拉货,事发那天中午,有两个男的过来叫他拉货,他到对方厂里拉了两箱塑料废料。撞了自行车后,骑车人流了很多血。滕某说,他停车下去看,并和两个货主一起将伤者抬到副驾驶室。因为货车上只能坐3人,一名货主没上车,先走了。
  在路上货主说伤者死了,他就害怕了,他然后把尸体扔了。滕某交待,之后他看到路边没人,就停车和货主将冉某抬到路边扔了。
  之后,滕某又开了一段路,停车、熄火,弃车逃走。案发后,滕某和冉某家属就经济赔偿达成和解协议,赔偿给对方12万元,并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滕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在交通事故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最后,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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