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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发改价[2016]187号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台发改价格[2016] 281号)文件,台州市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为:
居民生活污水为0.95 元/立方米,工业污水为1.80元/立方米,其中高污染工业为2.25 元/立方米,非工业污水1.40 元/立方米。自备水用户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同类同价计收。自2016年l2月31日用 (排) 水时间起执行。污水处理费调整后,黄岩区城市供水到户价格标准如图。
城市供水价格根据黄发改价[2015]163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1月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B、C类企业用水水价根据2015年11月10日台州市发改委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污水处理费根据黄发改价[2016]187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12月31日用(排)水时间起执行。
来源:黄岩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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