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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喝了酒,一时糊涂,就拿了那个手机。酒醒后,我想过还给老板娘。”1月10日,蔡某因偷窃手机被温岭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
1月7日晚9时许,蔡某从朋友家喝完酒出来,来到温岭市太平街道钟楼路的某水果店,准备买点水果带回家。他看到水果店的老板娘正忙着做生意,就先挑起了水果。挑着挑着,蔡某无意间看见水果摊旁边放着一部白色手机。蔡某下意识地环顾四周,发现无人注意,喝了酒的他顿生贪念,拿起手机后偷偷放入裤兜里,然后快速离开。过了一会儿,忙好生意的老板娘发现自己刚刚放在摊上的手机不见了,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便急忙赶到太平派出所报案。
第二天,蔡某酒醒后,看着偷来的手机,开始后悔。而另一边,接到警情的太平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对发案现场监控的查看,最终锁定了这名形迹可疑的男子蔡某,并于1月10日12时许,在太平街道钟楼路将其抓获。经审查,蔡某,今年28岁,家住温岭大溪镇,他交代酒后偷窃手机的事实。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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