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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上午8:30分左右,天台交警大队平桥交警中队民警齐建扬在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奔驰”b200小型汽车看起来有些异样,当即将该车拦停检查。民警发现,这辆车与“奔驰”b200的车型有明显区别,并在查验行驶证后确认该车为北京牌bj71xxxxx型小型汽车。
在民警的追问下,王某称车自己是专修缝纫机的机修师傅,经常开自己的北京牌小车上门去厂家维修缝纫机。觉得自己的爱驾与“奔驰”b200相似度较高,为了充门面、装气派,就从网上买来奔驰车标贴上,没想到上路没几天就被识破了。
随后民警勒令王某将该车恢复原状,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项关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规定,对王某驾驶证扣3分并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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