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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消防大队“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公开承诺
承诺一:接警快速,灭火高效。做到受理报警求助时,文明用语,规范接警程序,对群众的报警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准确受理。科学、合理调派灭火救援力量,力争快速、准确到达现场参与处置,救人第一、科学施救,尽量减少水渍损失。
承诺二:文明执勤,安全行车。做到文明用车、安全行车,注意军车形象,遵守交通规则,不开特权车、英雄车、霸王车;车辆出警过程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
承诺三:走亲连心,拥政爱民。积极开展警民共建活动,经常性走访慰问弱势群体,开展好结对助学、走亲连心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民分忧;在工作、生活中不与民争利,不与群众发生矛盾纠纷。
承诺四:执法回访,强化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信访举报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回应,绝不隐瞒推托,敷衍塞责;积极开展消防执法回访和规范消防窗口服务工作。
承诺五:压缩时限,减少环节。窗口受理“一站服务”,行政许可项目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办理结果统一送达。消防行政审批工作时限在法定基础上缩短30%以上,属于政府重点工程的缩短至10个工作日,属于“小微项目”的缩短至7个工作日。
承诺六:服务前移,加快进度。提前介入到项目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对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及安全疏散等把关,以减少项目的先天性隐患,便于业主申报的项目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批。
承诺七:简化程序,人性执法。对违法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的行为实行“首查不罚”;对无人员伤亡、损失轻微、无责任纠纷且当事人无异议的火灾,简化调查程序,尽早恢复群众生产生活。
承诺八:公正公平,廉洁执法。决不向社会单位和个人收取慰问费、赞助费;决不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接受吃请;决不参与消防技术服务公司的任何经营活动;决不推荐介绍业务、产品或入股干扰执法公正。
承诺九:多种渠道,普及宣传。每周在乡镇、街道的市场广场等人员聚集地段搭建流动宣传平台;每月在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栏、短信平台,播发防火常识和消防安全提醒;每两个月依托《今日黄岩》发行《黄岩消防》。建立消防宣传QQ群、微信群,拓展宣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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