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213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婚孕生活] 留心四种行为 一不小心易伤胎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4-26 14:2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帖最后由 好奇宝宝 于 2013-4-26 14:29 编辑

在怀孕期间,如果孕妈妈不注意孕期的保健工作,很容易导致伤害胎儿的情况出现哦。因此,在怀孕中,孕妈妈们要注意留心那些行为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呢。下面来看看孕妈妈们几种容易伤害胎儿的情况吧。


 禁忌一:强烈撞击
  胎儿在子宫内是有羊膜囊以及羊水等保护的,一般来说,轻微的撞击对胎儿是没有什么影响的,而且羊水也有缓冲撞击导致的孕妈妈不适感。
  但是,强烈的撞击,容易导致孕妈妈发生流产、早产、破水、胎盘早剥、子宫破裂等种种危险。即使撞击力道还不至太过严重,但腹中宝宝对于突如其来的撞击感受,往往来不及反应而会产生惊吓反应。
  怀孕之后,孕妈妈建议不要骑单车、走路应穿止滑的鞋子、如果感觉反应变差时,也最好不要开车、上下楼梯要留意脚步、预防地板湿滑等,减少伤害胎儿的意外发生。

 禁忌二:噪音影响
  胎儿6个月大时,已经听得到外界的声音,因此,胎教专家多半建议妈妈从怀孕6个月起可以经常温柔地对宝宝说说话。如果生活中噪音,易导致出身的婴儿在出生前就已丧失了听觉的灵敏度。噪音也会使孕妈妈本身烦躁不安、情绪不稳、影响睡眠,母亲没有办法好好休息,胎儿就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了。
  如果生活中充满噪音就会对宝宝造成影响,例如:突然的巨大声响可能会使宝宝受到惊吓,长期的噪音会让宝宝觉得烦躁,甚至影响听觉的发育。
  美国的新生儿科医师曾研究过,在机场附近地区居住的人群中,新生儿畸形率从0.8%增加到1.2%,主要症状有脊柱畸形、腹部畸形和颅脑畸形。有研究显示,孕妈妈若受过85分贝以上的噪音影响,胎儿在出生前就已丧失了听觉的灵敏度。
  怀孕期间,孕妈妈除了要保证睡眠充足之外,还必须保证生活环境的良好。假如孕妈妈居住的环境比较吵杂,可以到娘家或者其他郊区亲戚家居住,离开噪音的环境,并多多聆听一些轻快、悦耳的音乐,让胎儿健康发育。

 禁忌三:营养不良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为妊娠特有疾病,发病率约7%-12%,是导致孕妈妈死亡和围生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胚胎期营养不良,则脑细胞的数量只有优秀儿脑细胞数量的82%,而且胎儿期如果营养不良,即使出生后营养得到改善,智力仍然难以恢复,如果长期营养不良,大脑、小脑或脑干都远落后于优秀婴儿,相当于优秀儿的1/2—3/4。
  另外,妊娠期营养和流产、早产、胎膜早破的关系密切。蛋白质、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的严重缺乏可引起流产;孕妈妈饮食中铜离子减少可使成纤维母细胞胶原纤维及弹性纤维合成减少,胎膜弹性降低,维生素C缺乏可使胎膜的脆性增加,胎膜早破发生率升高。
  因此,每个孕妈妈都应该保持均衡饮食的习惯,在怀孕12周里注意摄入叶酸,因为叶酸关系到胎儿的神经系统发育。若怀孕时缺乏叶酸,容易造成胎儿神经管的缺陷,许多天然食物中含有丰富的叶酸。为保证蛋白质的摄入量,孕妈妈可适当补充奶类、蛋类、豆类、硬果类食物。如果孕妈妈的妊娠反应严重影响了正常进食,可在医生建议下适当补充综合维生素片。



  禁忌四:接受放射检查
  不当的放射线照射,例如接受X光检查、计算机断层检查等,有可能使胎儿发生流产、畸形、心智发育迟缓的危险。这些检查照射剂量越高,越接近胎儿,其危险性就愈高。
  对女人来说,接受X光等检查之前,一定要留心自己是否可能怀孕了,必要时应先验孕再做检查。在怀孕期间,孕妈如果确实需要接受X光检查或其它放射线的治疗,孕妈妈必须及时告诉医生自己怀孕的时间,由医生选择最安全的方式,确定照射剂量、照射部位。
  对于孕早期接受过较大剂量放射线检查的孕妈妈来说,为了了解胎儿是否受到放射线的作用而发生畸形,在孕12-20周可去医院做产前诊断,包括超声波检查胎儿肢体和脏器发育、染色体核型分析、生物化学分析和基因检测分析,没有异常情况的胎儿一般就可以接受了,如果胎儿发育有影响,就需要中止妊娠。
  孕妈妈接受放射线检查要注意几点:能避免的尽量避免,尤其是在怀孕的前3个月,必须要检查的,尽可能晚一些进行。看病时要主动说明自己的怀孕事实,提醒医生注意,避免放射检查和有关治疗。宁可拍片不透视,一次透视所受的x射线剂量远远超过摄一张胸片所受的荆量,因此在必须接受放射线检查的时候,应优先拍片检查。对于必须要做x射线检查的孕妈妈,检查时应尽量避开腹部的照射。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