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6610
注册时间2007-9-3
在线时间 小时
金币
魅力
- 积分
- 3118
|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标准分别为每月1310元、1200元两个档次。相比之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160元、1060元,分别上涨了12.93%、13.21%。
据了解,从本月起,在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范围内,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3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7元。在天台、仙居、三门范围内,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9.7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何善云称,企业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确定劳动关系,都适用这个标准。
何善云告诉记者,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中需要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部分。“我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在我省处于中等水平。”何善云说。
来源:台州商报 作者:罗浩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