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44574|回复: 25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友爆料] “死人签字还有效”??????,黄岩法院内的二个法庭如何办?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7-16 0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死人签字还有效”??????,看黄岩法院内的二个法庭如何办?

曹相光、张奋诉被告黄岩区司法局,掩护永宁公证处章××等,包庇澄江粮管所退休人员郏某一家夫妻儿子,用签已死拆迁户曹宝顺之名诈骗其拆迁房产的违规公证行为。
黄岩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伸张正义,合议准于起诉立案。而行政庭却假借“信访”方式,滥权枉法驳回起诉?原告当事人现己启动《判后答疑》程序维权中!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楼主| 发表于 2012-7-16 06:2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一仗正义与邪恶之战,将坚持下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7-16 08:1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凉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7-16 08:2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7-16 09:5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如情况属实,这算不算一起诈骗案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7-16 10:0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7-16 10:1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这个社会还有何公正,别以为法院就是伸张正义的地方,别以为法院院徽是公正秤就是公平之所,这个社会是特权社会,是充斥着肮脏交权钱交易的社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7-16 11:0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7-16 11:0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2-7-16 13:3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想在网上自己创业的朋友可以找我哦 ,淘宝大学台州合作机构:提供货源3千多种网上热销产品、店铺装修、一件代发、自动上架功能、自动抓取订单功能、由淘大老师指导扶持  地址:台州椒江  联系人 丁小姐 QQ:306630102 有意向的朋友可以来公司考察了解 地址椒江        联系电话 1365686636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2-7-16 19:0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是真实就要坚持到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2-7-16 19:1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老听说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可事实呢?那些父母官,拿着老百姓的钱,收着背地里的钱,干着黑心的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2-7-16 19:2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干着黑心的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2-7-16 19:44 | 只看该作者 IP:江西省宜春市
当金钱与权力站起来说话的时候,正义的声音也就消失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2012-7-18 10:0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判 后 答 疑 申 请 书
申请人:xxx,系[2012]台黄行初字第8号,原告曹相光、张奋的特别授权代理人。
被申请人:xxx、xxx、xxx,[不包括xx]系作出[2012]台黄行初字第8号《行政裁定书》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申请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广人民法院判后答疑的精神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判后答疑的若干规定(试行)》。特提出判后答疑申请。
请求事项:
认定事实违法,依据与裁定组成人员不当,要求释明原因与依据。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2012年7月15日11时10分,收到<国内特快专递EY025180250CN>你院的,[2012]台黄行初字第8号《行政裁定书》。
认为:
一,《行政裁定书》中认定;“•••••被告黄岩区司法局以“信访”形式[具体实质行为?],于2012年2月27日,作出回复并不违法”??????。
足见被申请人,滥用司法机关的特有权力,掺和其中支持被告,“掩护永宁公证处章xx等,包庇郏xxx、何xx、郏xx用己死曹宝顺之名诈骗其房产违规”的公证行为。
故意柜绝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的规定。与法律赋于司法审查职责,是否相符?
二,被申请人明知,本案代书记员xx,在制作《庭审笔录》中故意玩忽职守,大量篡改漏落原告代理人的当庭呈述。因申请人经过一天半时间的校对,无法认可此《庭审笔录》。
《行政裁定书》用此“废件”作裁定,与法是否相符?
三,申请人在校对《庭审笔录》时,因xx故意违规,影响案件公正,依法提出申请要xx回避。
审判长无视公民权利,遮丑隐恶不履行法定职责。仍让xx在《行政裁定书》上署名,是否与法相符?
故申请人,依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判后答疑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十条,申请你院安排公开当众答疑释明。
因本申请与上诉法定期限密切相关,希望你院在上诉期限前给予答复,如若延误上诉期限将顺延。         

此致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此件由<国内特快专递邮件>EI432631193CN2012年7月15日17时寄该院立案庭收。
7月16日10.58时收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楼主| 发表于 2012-7-18 12:2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希望同仁多关注,互邦互助纠违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2-7-18 13:4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知法犯法,可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2-7-18 13:5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以为老百姓都不懂法?现在多少老百姓因为不公自己学起了法律,有些都比那些坐在官位上衣冠楚楚的人都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楼主| 发表于 2012-7-18 14:0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在一审和二审因为内部照顾实际上被挤压成一个审级的时候,想通过上诉纠正不仅甚至枉法裁决差不多是白日做梦.判后答疑是再隹的便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2-7-18 14:0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太过分了,现在的法院怎么了,怎么可以这么公开的瞎搞,太无视国法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