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楼主: 路水仙翁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友爆料] “死人签字还有效”???????

[复制链接]
21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1:0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黄岩区司法局,使出:“6个提交,6个漏落”的很卑鄙和很下作的“烂招”。
第1招:
  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上,故意提交与本案无关的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四十条,而故意漏落与其法定职责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1:0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黄岩区司法局,使出:“6个提交,6个漏落”的很卑鄙和很下作的“烂招”。
第2招:
  在司法鉴定上,故意违反法定程序,违反财政纪律,替诈骗人委托送检死人印章,而故意不把原告提供的<2011年11月17日章、郏合作制作的指路便条>,做笔迹司法鉴定,包庇××与郏××互相勾结的犯罪行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1:0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黄岩区司法局,使出:“6个提交,6个漏落”的很卑鄙和很下作的“烂招”。
第3招:
  在公证文书提交上,故意违反证据规定,仅出示2003年1月19日和2003年1月21日作的,浙黄证字无号的二件废件应付。而故意隐匿本案相关的《2003年1月19日》、《2003年1月21日》、《2005年11月29日》、《2009年8月7日》、《2009年9月16日》的五件公证档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1:2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黄岩区司法局,使出:“6个提交,6个漏落”的很卑鄙和很下作的“烂招”。
第4招:
  在履行法定职责上,故意不责令永宁公证处,对郏某用千元收买×××,在假造协议作中人,仿签字,曹××死后还继续仿签的,《2005年11月29日的安置协议》作出《变更意见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1:3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黄岩区司法局,使出:“6个提交,6个漏落”的很卑鄙和很下作的“烂招”。
第5招:
在履行法定职责上,故意不核查原告要求对章××等人,在<2005,11,29>,<2009,8.7>,<2009,9,16>的三宗玩忽职守行为的查处,而故意用失效待纠的,且由郏某用向房管处和自已保管的三份判决[即:(黄岩区人民法院,(2007)黄民一初字第1682号《民事判决书》、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台民一终字第626号《民事判决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浙民申字第1113号《民事裁定书》、应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1:3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黄岩区司法局,使出:“6个提交,6个漏落”的很卑鄙和很下作的“烂招”。
第6招:
在应诉程序上,故意不履行《行诉法第32条、43条》,《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行诉证据若干问题规定第1条、第19条》的应诉规定,随心所欲,扣发副本、漏落材料、不列证据来源、违期补交材料。把法定程序搞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2-7-8 12:2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现在的社会,只要有关系,一切都都有可能的!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本人经历一件事情,N年前,无证开摩托车卡了一骑自行的妇女,知道我无证,没病住院好几个月,就当拿务工费,天天挂着一些针,大概对方有背景关系在,交警及医院都不让他出院,就占床位,白天不在,晚上回来,缠了半年,在交警队的调解下,我不同意支付,对方靠上法院,对方有关系背景,我也不服,最后到椒江法院,才给我一个公正的结果,最后骑自行车的还要倒给我几千块钱!你说这是什么世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2-7-8 17:3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1_316:}{:1_316:}{:1_31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2-7-8 18:4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如今的人,有证据在,他也敢胡作非为,钱在这些人里真是一切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2-7-8 18:4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以前没接触过法院,都以为是个公正公平,对老百姓负责的地方,接触过后才知道,钱早就使那些公正公平销声匿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发表于 2012-7-8 18:5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2-7-8 18:5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1_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12-7-8 19:0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现在哪有公平可言啊,官就是王道,有钱什么都好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12-7-8 19:0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人嘴两张皮,官字两个口。。
求公正求公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12-7-8 19:1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现在的法律就这样了,只要你有权,有钱,有关系,死的能说活了,黑的能说白了,明明是被告的错,硬说是原告的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2012-7-8 19:1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怀念毛爷爷的时代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12-7-8 19:1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让那些拿老百姓钱,帮贱人办事的人都去死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12-7-8 19:1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阿弥陀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12-7-8 19:4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顶+1008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2012-7-8 19:4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听说官为公仆。。民为父母。。咋就没一点感觉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