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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按时取消订房预约还要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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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08: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报记者 陈灵华 通讯员 王一佳 方馨晨

  

  昨天,椒江的鲍小姐来电:我通过法律手段,终于拿回了被“行业潜规则”扣掉的费用。希望大家在遇到不合理扣费或霸王条款时,也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核实报道:

  鲍小姐是椒江人。前不久,她和小姐妹决定去厦门鼓浪屿玩一趟。为了解决住宿问题,两人在网上找了家旅馆。

  “听朋友说,鼓浪屿的‘红堂生活馆’很好,我们就决定订在那里。”鲍小姐说,但是“红堂生活馆”4月6日(周五)没有房间了,只订到了周四晚上的房间,周五晚上的订在了“海角七号”酒店,并按要求汇去了437元的全额房费。

  后来,鲍小姐家里有事,不得不推迟出行,她便取消了预订的房间。“红堂生活馆”很顺利地退回房费,但“海角七号”却要扣除20%的预交房费。

  “在订定房间的时候,酒店网站首页的‘温馨提示’里提到:旅客临时改变行程取消预订,在入住时间的72小时之前取消预订的,本店扣除汇款费用后,退还预付房款。”鲍小姐质疑,为何自己已经提前72小时退订,仍要被扣除20%房费?

  “海角七号”的解释是,周末定房,取消预约就要扣20%的房费,周五也算周末,这是酒店的行规。

  鲍小姐不认同酒店的解释,4月1日向厦门12315投诉。

  厦门工商12315的工作人员向鲍小姐了解了详细情况,到“海角七号”进行实地了解后发现,酒店实际收取房费与网站上公布的收费标准不符,属于欺诈经营。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鼓浪屿“海角七号”退还鲍小姐全额房费,鲍小姐表示满意。

  前天下午7点多,鲍小姐收到了“海角七号”退还的房费。

  在此,椒江工商提醒市民,五一临近,外出旅游人数增多,消费者在预订住宿、餐饮服务时要注意维护自身权益。一是认真鉴别酒店网站,尽量挑选口碑好、信誉好的酒店,看仔细酒店房费收取规定;二是注意保留付款电子单据,一旦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及时携带相关凭证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申诉举报。
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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