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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赵洁瑶)替人存积分赚钱,不料被盗走一百万。3月16日,天台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许某批准逮捕。
许某,男,32岁,天台县白鹤镇人,经营一家陶瓷工艺厂。由于经营不善,该厂一直亏损,为获取银行贷款周转生意,他就想起存积分来贷款。
不久,许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某。两人协商好,由陈某出钱存入许某在泰隆和民泰银行的账户替许某存积分,然后赚取每积分10元的收入。许某把这两个银行的网银、银行卡及自己的身份证交由陈某保管,并签订借条和承诺书,约定存积分期间许某无权支配其在民泰银行和泰隆银行户头里的钱。
今年1月15日至1月27日之间,陈某在两家银行许某的账户内先后共存入190多万元。
陈某每存入一笔款项,许某的手机就会收到银行的短信提醒。迫于还贷压力的许某眼见自己的账户中多出这么多钱,顿起歹心,想起自己的所有网银都与农业银行网银捆绑在一起,通过农业银行网银就可以实现转账。于是在1月26日,许某通过农业银行的网银将其民泰银行户头中的50万元和泰隆银行中的50万元转到农业银行的账户中,当天到农业银行取出54万现金归还贷款和部分债务后,又用余下的钱为自己买了一辆新车。
陈某于1月27日查账时发现少了一百万,去银行查账时得知钱通过网银被许某转走了,遂报案。
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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