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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星期天,台州市黄岩交警大队的警员们正在坚守岗位,突击审查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此前的2天时间里,黄岩辖区的同一条道路上,先后发生2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逃逸案。
让死难家属略为宽慰的是,黄岩交警挟“清网行动”之声威,日夜奋战,促两案同日告破。
清晨,老人殒命省道公路
11月11日清晨5:50,天未完全放亮,阿亮驾驶助力车在道路右侧行驶,与阿亮同向行驶的是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两车行经82省道黄岩上辇村路段,阿亮依稀看到正三轮的车上掉下一个东西,急忙追上前去提醒。但正三轮貌似浑然不觉,继续行驶,诧异不已的阿亮寻思:“哪有掉了东西不管不顾的!”于是扭头向掉物之处细看,竟发现路上倒卧着一个人。生就一副热心肠的阿亮急忙再次追上正三轮,大声告知“车上掉人了”。
迎接阿亮的却是一道凶狠的目光和驾车人牙缝里蹦出来的“别管”两字。
直觉告诉阿亮,眼前事情非同寻常,但看到对方敦实的身材和露出的凶相,阿亮犹豫了。
也许是前几天下雨的缘故,污泥遮挡车牌,阿亮仅仅辨认出正三轮车号的前两个字——“皖S”。
接到报警的黄岩交警大队领导和事故处理民警相继抵达现场,综合现场情况和阿亮描述,认定这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系正三轮撞击行人林大爷后驾车逃逸。
早晨6:30,送达医院抢救的林大爷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
黄岩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事故命案侦破,成立以大队长潘晓阳挂帅、事故处理队为主侦力量的侦查队伍,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午后,同一公路再发血案
在民警集中精力忙于侦破“11·11”重大事故逃逸案时,11月12日午后13:05分,距头天案发现场10多公里的82省道七里王村路段,再发一起惨祸,行人蔡老太在穿越公路时被一辆汽车碰撞。
与“11·11”逃逸案一样,蔡老太伤重不治身亡,肇事车也逃的没了踪影。
案发在光天化日下的交通要道,多人看到了老太倒在路上的一幕,但由于距离较远造成的视觉差异,围绕“什么车”撞了老人,却众说纷纭。
交警抵达现场勘查走访时,有人说是运泥车,有人说是运输石渣的车,也有人说是运沥青的车,一名与蔡老太同行的老人甚至用肯定的语气说是运泥车所致。因为该老人距离最近,似乎可信度更高。
综合以上情况,民警在纷乱中找到了共性,初步断定是“一辆大车撞人逃逸”。
一案未了,又发一案,短短2天时间发生的2起致人死亡逃逸事故,像一副沉甸甸的担子,使警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黄岩公安分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潘晓阳召集所有民警发话:“要科技力量与传统手段并用,集中力量限期侦破,告慰死难家属。”
摘掉车牌,使尽伎俩也枉然
12日、13日是传统的双休日,但两案当头之下,在家调休的民警全部返回警营,分头开展“11·11”、“11·12”案件的侦破。
根据阿亮目击到的情况,民警围绕“皖S”、“正三轮”两个特征展开侦查。
距林大爷倒卧点500米的地方,民警从监控录像上捕捉到一辆正三轮从上椒线进入82省道,尽管画面模糊,看不清车号,但从发案时间点判断,该正三轮符合肇事的时间和行进路线。
确定正三轮的大致去向后,潘晓阳大队长立即调集警力,对位于上椒线公路两侧的七八个村庄展开地毯式排摸。结合阿亮与肇事人有过简短对话,知道对方长相、口音等相关情况,警方将排查重点确定为:外省口音、身形敦实的外来人员。同时,调取在上椒线附近村庄暂住的外地人照片,实施“实地排摸与照片核实”双向侦查,为案件快速侦破赢取宝贵时间。
经过昼夜访问、比对、筛选,12日上午,民警获得重要信息,暂住在黄岩区江口街道某村的江某某有一辆“皖S”开头的正三轮。负责照片核实的民警迅速调取江某某的身份照片,经辨认,得到阿亮肯定回答。
在掌握江某某外出返家的确切规律后,12日中午,抓捕民警悄悄守候在江某某暂住点的出入口,只等江某某与正三轮露面。但是,守候持续到入夜时分,江某某并未如往常那样返回。
……
其实,江某某自出事后,心里便像猫爪抓挠般心神不宁,为逃脱警方视线,他采取了自以为高明的反侦查伎俩,先是摘掉车牌,其次是打破平时中午即回家的出行规律,三是与妻子一起搬到同乡的暂住点借宿,逃避追缉。
江某某的这些伎俩,也被警方预计到了。在苦候江某某未着之际,大队领导决定改变守株待兔策略,从查找江某某的社会关系入手,分头出击。12日晚上8时许,在江某某同乡的暂住处,民警起获已摘掉牌照的肇事正三轮,并发现江某某的妻子正躲藏在同乡楼上,但江某某因恰巧外出,再次躲过追缉。
讯问连夜展开。潘晓阳大队长亲自主攻,与江某某妻子和同乡说理释法,进行政策攻心。时过午夜,2人只字不吐。
讯问虽然处于胶着状态,民警依然坚信,曙光就在前头……
报警人就是撞人逃逸者
13日凌晨3时许,在东方略露鱼肚白之际,在警方一一出示铁证自知抵赖也枉然的情形下,江某某妻子终于说出了丈夫向她提起过的肇事逃逸经过,表示一定规劝丈夫尽快投案。
在“11·11”案件进入尾声之际,发生在同一条公路的“11·12”案件也取得突破性进展。
根据“大车撞人逃逸,重点是运泥车”的初步判断,民警根据监控录像调取了该时段可能经过发案路段的运泥车、沥青车和石渣车,总计有28辆之多。
警方据此逐一走访勘查,但经过每辆车见面、测量后,却均因刹车拖印、轮胎花纹不符被一一否定。剩下的就是目击群众认为最不可能的沥青运输车了。
时间进入到11月13日早晨,在“11·11”案件侦破大功告成的3小时后,民警对最后没有排查的沥青运输车进行第二次过筛。打开监控画面,发现车号为浙J51985的沥青车12:45从高速公路出口进入国道,后又进入82省道,时间、路线均十分吻合。该车无疑具备肇事的主要特征。
通过同期画面捕捉,民警获悉浙J51985正在临海某企业装货,立即驱车前往。13日上午11点,浙J51985静静地停在厂区内,民警不动声色地测量轮距、核对轮胎花纹,均与留在现场的刹车拖印相吻合。面对民警突现眼前,驾驶员杨某某情知事已暴露,急忙表白:“昨晚一夜没睡着,我知道瞒不住的。”
原来,杨某某肇事后,并未立即驾车逃逸,而是选择报警。在现场等待警察的时间里,他听到周边群众“是运泥车撞人”的指认后,顿起侥幸之心,急忙驾车溜之大吉。到家后,才越想越怕,一想就失眠。这一小插曲,也让警方走了一段小小的弯路。好在,弯路不大,两案同日告破。
台州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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