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2-10-15 05:4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请求黄岩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集体评判黄岩法院[2007]1682号《判决》“真”的无枉法?
黄岩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陈建勋主任、各副主任及成员:
请求人:曹相光、张 奋,系曹宝顺养子及儿媳。
请求人因养父曹宝顺2001年,黄岩城区西北片折迁,被“骗房夫妻”郏X成,何X芳,“骗房儿” 郏X野“死后冒名”,骗去3处补偿房和补偿款。
2011年2月起请求人坚持维权,遭到区委政法委委员章XX,黄岩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郑XX,区永宁公证处主任柯XX,的“职务干扰”,不能起动再审程序和纠错程序。
逐于2012年9月10日向黄岩区委提出:《请求黄岩区委组织专门班子、排除章XX、郑XX、柯XX三人的“职务干扰”,将章XX、徐XX、郏X成等合谋,诈骗曹宝顺三处拆迁补偿房和补偿款的一案查清,返还合法财产》的申请。
9月17日陈建勋书记批字,显示上符中央精神、下尊民意的可贵形象。而郑X华同志知情后,向经办人胡XX同志继续说慌:称我院《判决》合法。
请求人认为;郑XX是“分工包案”副院长。从2011年2月18日开始,请求人就向其送交或转交要求纠错材料6次,口头请求2次,均不起动纠错程序和移送侦查程序。在其分管的下属一名叫马X的书记员,还創作出一宗,仅有8078个字的《庭审笔录》,竟有篡改6处31字,漏落132处1821个字的,全国罕见的恶例。[人民法院网2012年7月31日法律博客]
黄岩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是本区级别最高、最有法律知识的精英组成,郑XX是成员之一。
故请求人请求:借全体成员会议之平台,与郑XX同志作一次面对面、实打实的公开对话,就《判决》否有,掩护“骗房夫妻”、“骗房儿”冒名,诈骗补偿房和补偿款,摆证据、论事实,进行集体评判。吋间定在11月8日前。皆时请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信访局长参加,请于采纳支持。
请求人:曹相光、张 奋
2012年10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