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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附近的人” 原是诈骗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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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5 0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帖最后由 乘风 于 2017-7-5 09:46 编辑

    微信功能强大,有不法之徒会利用这些功能做非法之事。陈某就是这样骗走玉环女子张某和她外甥的8000元钱。日前,陈某因诈骗罪,被玉环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今年1月的一天,陈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发起添加好友申请,有人拒绝,有人通过,通过的人中就有张某。
    几天后,陈某主动找张某聊天。客套了几句后,陈某称有一钢筋生意正在找人合伙,做成的话,每人每月能有四五千元的利润。张某信以为真,答应合伙。
    随后,陈某说要先交钱办理证明,张某就给了他现金5000元。直至2月,两人一直在微信上交流,陈某捏造了各种虚假情况证明生意正在协商中。张某对此未产生怀疑,还提出让自己的外甥江某也加入。
    对送上门来的“肥羊”,陈某自然一口答应,并再次以办理证明为由骗取钱财。江某将3000元微信转账给张某,张某再转给陈某。
    过了一段时间,陈某又以相同的理由,试图向江某骗取2000元,但这一次没有成功。因为此时,张某和江某已经开始怀疑陈某,并在微信上追问生意情况。陈某见情况不妙,干脆将两人从微信通讯录中删除。张某见状,连忙报警。
    3月9日晚,陈某被民警传唤至玉环市公安局沙门派出所。案发后,陈某家属已分别赔偿张某、江某5000元和3000元。

来源: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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