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482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环保投诉] 非法电镀厂,取缔更得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6-21 0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http://www.576tv.com/program/228579.html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日常生活中,铁制品比较容易生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人们发明了不锈钢,另一方面给铁制品表面镀锌,隔绝空气和水分,也能够达到防锈的目的。可是在铁制品镀锌的过程中,如果未能处理好废水,将会对环境产生极其严重的危害。今天大民要说的事就与此有关:在原永宁江船闸收费处东面,有一个电镀小作坊,既没有经过环保审批,也没有废水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永宁江,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来看由台州市五水共治办公室、台州市司法局和我们栏目共同推出的普法系列报道——《问水说法》。

  在黄岩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马新局的带领下,记者和台州市“五水共治”法律服务团律师牟肖明,来到了这家非法电镀小作坊,马新局告诉记者,这家小作坊十分隐蔽,他们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对这家小作坊进行布控,6月6日凌晨对其依法取缔。

  黄岩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马新局:“到现场的时候,我们发现有,这边有四个工人在,然后这个厂棚里面都是这种酸雾,味道很重,然后他们正在进行电镀加工,刚好被我们发现了。”

  环保工作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清点。在这间四十多平方的小棚子里,堆放着盐酸、硝酸等原材料。

  黄岩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马新局:“清点了一下,大概有48箱左右,他是一捆一捆弄在一个小箱子里面,一箱里面,每个箱子里面都放这种钢管,那除了这些原料之外,一些电镀的材料之外,旁边还放着很多电镀加工液,包括盐酸啊,铬酸啊,硫酸等。”

  检查人员发现,这家小作坊并未配套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直接通过地面漫流,而屋外不到三米,就是永宁江。

  黄岩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马新局:“他废水是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到外面的永宁江,我们来了时候,对废水排出的排放口啊,还有那个电镀槽里面的水,采集那个水样,然后后来进行化验,最后化验的结果就是,他这个废水已经超过国家标准三倍以上,对,重金属含量超过国家标准三倍以上,对这个案件,我们移交给公安部门了。”

  马新局表示,由于重金属的不易降解性,在环境中危害很大,而人体内如果重金属摄入过量,就会造成重金属中毒,使蛋白质结构发生不可逆的改变,对人体造成极大危害。

  黄岩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马新局:“重金属会在水里面或者鱼里面,动植物里面积累,就环境的影响是比较持久的。”

  黄岩公安分局江口派出所民警罗刚给记者介绍,五名嫌疑人当中,其中两名是老板孙某平和陈某勤,其他三人:董某银四川人,李某春云南人,唐某林陕西人。黄岩公安分局江口派出所民警罗刚:“我们当时到达现场之后,现场有四个人,三男一女,其中经过我们后来调查的话,其中那个女的是老板娘,我们先将四人带回所里进行关押审查之后,然后于第二天早上八点钟左右,再回到这个加工点,将准备将货运走的老板抓住,并带回去,现在的话,经过前期的资料整理,目前该五人均已被行政拘留。”

  台州市五水共治法律服务团律师牟肖明认为,这五名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338条,构成了污染环境罪。

  台州市五水共治法律服务团(浙江东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牟肖明:“是污染环境罪,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司法解释的规定,那么按照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那么这个排放的污染物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三倍以上的,就构成了污染环境罪,那么根据环保部门介绍呢,他已经远远超过三倍,达到三十倍以上了,所以相关的责任人员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全市上下都在加大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牟肖明律师提醒,从事这一类行业的生产经营者要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

  台州市五水共治法律服务团(浙江东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牟肖明:“我们现在强调五水共治,所以说治五水,本来就是我们应当做的,然后他们这些生产经营者,不仅不参与到五水共治这样一个大的环境当中去,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而且就是说,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私利,经济利益,就是把这样一个废水废物,排放到我们的母亲河永宁江上面去,所以说我们希望广大业者不要唯利是图,那么你唯利是图,违反法律,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特别是像这样一种行业,对我们河道,造成污染,对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损害,所以说是极不应该的,我们希望广大的业者一定要守法,如果从事这样一个行业,一定要把废水、废弃物处理好。”

  五水共治是政府层面上对环境的保护和管理;而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企业主,也应该遵纪守法、尽其所能地爱护环境。任何个人或企业触犯法律,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我们的普法系列报道《问水说法》会持续开展,大民也希望广大观众朋友能够做好监督,如果发现有不良企业污染环境,请及时和我们联系,我们的热线是8110 8110。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