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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新桥镇务工的宋先生气冲冲地赶到新桥消保分会投诉,她的孩子在该镇一小店购买了一种叫“老大吹龙”的玩具后,玩耍时,差点窒息而亡,在医院抢救花费了4800元的医药费和其他费用,他要求店主韩先生却不予赔偿。
原来,7月8日,宋先生今年6岁的孩子和小伙伴们从一小店购买了一种叫“老大吹龙”的玩具,当天下午,在玩耍时不慎将玩具上的一个哨子吸入气管,当场就出现呼吸困难。
宋先生先后将孩子送到临近的泽国医院和温岭医院,但由于病情危急,医生建议立即送往省医院,在经过省儿童医院紧张的手术抢救后,孩子总算转危为安。孩子平安出院后,宋先生觉得孩子是因为玩了韩先生售卖的玩具受伤,应由韩先生支付医药费。然而,韩先生以自己并没有销售该玩具给宋某小孩为由予以推诿。
经过激烈的争吵,依旧没有得到赔偿的宋先生便投诉到新桥消保分会。
新桥消保分会工作人员在调查时发现,这种“老大吹龙”玩具是一副带哨子的塑料眼镜,哨子是采用塑料制作嵌在眼镜中间,售价便宜。外包装上既没有标注厂名、厂址和注意事项,也没有标注“QS”安全认证标志,系“三无”产品,根本不能上市销售。
经过调解,韩先生最终赔偿宋先生全部费用4800余元。
在此,记者提醒市民买玩具尽量去正规的商场超市购买符合孩子年龄的儿童玩具,并且看清玩具外包装上的标识标注,以防买到“三无”产品或劣质产品,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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