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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 2020-5-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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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浙江省台州市
现在的交警处理事故可能倾向太强。我在十几年前出了一个事故:晚上下大雷阵雨,黄岩大厦红绿灯因为雷电显示故障,我是从东往西开直行,一辆广本雅阁是从南往西左转弯开,他的车头右前保刮擦了我的车门,事故很小,来了一个姓杨的警官处理的,认定是同等责任,然后我就问他:请问拐弯让直行,让右侧车先行这个让行原则不管用了?民警回答:在乡下没错,在城里双方都要看;我又问:难道交法还分乡下和城里两部?那个民警脸都气绿了,就不处理了,后来还是我妥协了,同意同等责任,最后他罚200记三分,我罚50不记分,我又抗议,同等责任为啥处罚不一样?我也应该罚200记三分,他反问我没罚难受是吗?我说是的,在办公室当着好多人的面我直接告诉他,我要投诉你,他说了一句,投诉没用,有本事打官司去,后来我打了110,110让我回去找大队长,找了也不管用,最后对方让我赔钱(他的广本保险杠竟然比我的两个车门修补还贵),我直接回复正在打官司,他也不了了之了。从这件事看出,警方的自由裁量权应该挺大的,事情过去了大概十年了,最后还是一句,安全出行最好,别闹心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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