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张茹颖”@台州晚报:我们这有个女的,喜欢打扮,却不舍得花钱,好几次到商场将看中的衣服“穿”走。被民警抓住时,身上竟然有3万元现金。昨天,她被判刑了。
小Q核实
网友“张茹颖”说的女子姓陈,仙居人,今年32岁,在一家橡胶厂打工。
陈某很喜欢打扮,却不舍得花钱。今年2月,陈某在仙居“新女人服饰城”逛时,发现一家女装店的门关着,却没上锁。透过橱窗,陈某看中一件红色棉外套,她推开门,迅速将衣服从衣架上取下来,套在身上,转身就逃。
跑了很远也没见人追来,陈某由惴惴不安,变成了乐不可支。第二天中午,她又来到服饰城,发现这家女装店的门仍然没有锁,店里也没有人。这次,陈某不慌不忙进到店里,溜达一圈后,在衣架上挑了一件蓝色毛衣,还脱下外套试穿了一下,最后穿着毛衣大摇大摆地走出店里。
第三天,陈某再次光顾了这家店,因为没看到喜欢的衣服便没有下手。第四天,陈某又偷了一件绿色羽绒服。第五天,陈某再次去了,因为店主发现衣服被盗后上了锁,才悻悻而归。
发现衣服丢失,店主调出视频监控后报了警。陈某很快被民警抓住,当时她身上还穿着偷来的绿色羽绒服。让大家大吃一惊的是,民警在陈某的上衣口袋里找到了3万元现金。陈某哭着说,这是自己一年的工钱,不想存银行,又不舍得花,就天天带在身上。
小Q从仙居县法院了解到,陈某昨日被仙居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2000元。
台州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