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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台州部分餐饮店仍设最低消费 市民大多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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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7 0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天津市
餐饮行业的“最低消费”、“开瓶费”一直受消费者诟病。

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对“最低消费”等不公平格式条款明令禁止,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也明确指出“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但记者暗访后发现,台州不少餐厅、咖啡厅、KTV设置“最低消费”、“开瓶费”、“服务费”等现象仍然存在。

餐饮行业难舍“最低消费”

“已经坐在包厢了,听说有最低消费,又灰溜溜地坐回了大厅。”椒江的王女士昨天对记者说。

王女士在新消法实施当天了解到,以后餐馆不能设“最低消费”,但前天在城区某日本料理店消费时,却被告知6座的包厢最低消费880元,而且不能自带酒水。

王女士遇上的情况并不少见。记者询问了多位市民和走访了城区20多家餐饮店后发现,一半以上的餐饮店还保留着“最低消费”。

解放南路某知名蛋糕店3楼设有包厢,小包厢最低消费108元,大包厢是300多元;路桥某茶室小包厢最低消费120元;椒江某连锁茶餐厅,小包厢最低消费88元,大包厢188元;某茶室小包厢最低消费158元,大包厢188元;某日本料理店4座的包厢最低消费高达580元;临海江滨路某KTV卡座最低消费400元/张,贵的甚至达1000多元。

不少餐饮店还规定,进入包厢消费,不能使用代金券或者团购券等。

另外,“开瓶费”也变着花样存在于各大酒店和餐馆,如台州经济开发区东环大道某大型火锅店,虽不设最低消费,但明确指出顾客进店不能自带酒水,如果自带酒水,收取“酒水服务费”10元至20元/瓶。

市民对“最低消费”较淡定

新消法实施近半月,路桥的金女士并不了解“最低消费”已经被明文禁止。

“现在很多店依旧有‘最低消费’的,如果包厢有最低消费,我一般选择去没有最低消费的大厅,或者可以去其他店。”金女士说,她之前对最低消费很反感,觉得凭什么搞特殊。但近几年,她觉得既然商家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优越的环境和服务,消费者也可以得到相对安静和私人的空间,商家也有自己的成本考虑。“有一些餐厅,最低消费一两百,四五人出去吃饭,也差不多能消费到这个数目。”金女士说。

记者在市府大道上随机询问了8位市民,3名表示不知“最低消费”可以投诉,2名表示对自己就餐无影响,3名表示遇到此情况会进行投诉。8位市民都表示,自己不会为了“最低消费”去与商家打官司。“可以下次不去这家店,反正选择有很多。”市民张先生说。

在椒江一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刘先生告诉记者,“最低消费”存在多年,台州市民似乎很淡定,前来咨询或者真正打官司的情况非常少。“店家没有取消最低消费,市民的知晓率好像也没有很高,其实新消法的宣传还要加强。”刘先生说。

记者从台州市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了解到,今年以来,台州发生“最低消费”投诉总共3件,新消法实施后只接到1件投诉。

遇“最低消费”可打12315投诉

“餐饮企业设立最低消费额,强迫消费者购买自家酒水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交易权。”浙江法进律师事务所梅法进说,餐饮行业为消费者提供座位、餐具等附属服务是餐饮企业必备的营业条件,餐饮企业没有理由设置最低消费门槛。

据了解,今年3月15日起实施的新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此前,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如果市民遇上“最低消费”,可以拨打12315热线及时投诉举报。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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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7 13:4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酒店也要赚钱的,倒是都可以自带酒水,他们还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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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8 10:1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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