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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常回家看看父母将构成违法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记者许 渊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这首传唱多年的老歌,唱出了不少父母和子女的心声。
7月1日起,“常回家看看”不再仅仅是一种情感,更是一种责任: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如赡养人在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此外,新法还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将每年农历九月九日定为老年节。
“常回家看看”从歌声走进法律,这也意味着子女今后不常回家看望或者问候父母将构成违法。
工作在他乡,想家却又回不了
寇师傅来自山东,今年40多岁,在天台一家塑胶企业上班已经有好几年了。说到“回家看看”这个话题,他的鼻子酸酸的。
寇师傅有四个兄弟姐妹,除了一个哥哥在家外,其余三兄弟都在天南海北,各居一方,每年只有春节时才能聚在一起。“那是80多岁父母最开心的时候,只是太短暂了。”寇师傅说道。
寇师傅告诉记者,远在异乡,他也想家,也时刻想回家看望年迈的父母,但工作牵绊、路途遥远,时常让他的回家梦遥不可及。
戴奎是一网络公司负责人,来自江苏,在台州生活了7年。他告诉记者,一般一年回去一两次,有时候父母会来台州看他。每次听到歌曲《常回家看看》,他总会想起父母。
戴奎表示,即使法律不这样规定,自己也会想方设法回家看望老人。不能“常回家看看”更多的是一种无奈。一边是工作,一边是亲情,有时候很难两全。
对于“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戴奎表达了自己的质疑,这样的法律缺乏“可操作性”。
专家说法:“常回家看看”实施难度较大
采访过程中,不少市民也提出了像戴奎一样的疑问。依据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其中“经常”该如何界定?到底多长时间回家一次才算经常看望问候?
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的葛图鹏律师表示,现在实施细则还没有出来,依据现有相关法律条文,“经常”并没有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只能靠“公序良俗”来约束。与此同时,葛图鹏表示,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法律条文也很难去硬性要求子女回家探望老人的时间间隔。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汤坚强表示,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被网友通俗地理解为“常回家看看”,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为父母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他提醒,该条款属于倡导性法律规范,具有非强制性,主动遵守时才有肯定性的法律意义,不存在强制执行落实的问题。
专家表示,在实际生活中,即使孩子不常回家,也很少会有父母将自己的孩子告上法庭,大部分老年人不会举报自己的孩子。此外,即便法院支持了父母的诉求,由于新条款规定较为笼统,没有增加任何新的法律上的义务,对那些“不常回家看看”的子女也暂无具体惩罚措施,所以该条款更侧重于行为规范的宣传倡导。
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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