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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窈邻居营业电量,却不予行政处罚,还一个公正,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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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18 10:27

正文摘要:

2024年8月4日发现邻居沙巴克半成品烧烤店,位置在于黄岩区东城街道康复路实验小学北门斜对面,偷窃我家店面(奶吧)营业电四年,8.5日下午某嫌疑人毛伟*亲手拆下搭电在我家线上的电线跟外接挂在墙上的一个单相表,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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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情观察室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4-10-18 13:53
正义扶正 发表于 2024-10-18 13:45
认真看完文章,象这种案件很好判决,就是对方嫌疑人的过错,非法占用别人电力,嫌疑人自己也承认用电了,也 ...

目前楼主发帖诉求之事各方正在积极了解情况和调解中,民情观察室也是参与其中,努力推动双方达成结果。各位网友不必多虑。
正义扶正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4-10-18 13:45
认真看完文章,象这种案件很好判决,就是对方嫌疑人的过错,非法占用别人电力,嫌疑人自己也承认用电了,也转过现金,没经当事人允许在使用,就属于偷窃行为,哪怕没证据当场嫌疑人接电的证明,起码用了他人四年电,也需要赔偿,补偿呀  向受害者道歉的言词吧。
   执法部门怎么就这样结案,下决定书的,这样完全包弊了犯罪人,让受害者得不到公正的结果。国家给执法部门的权力是拥护百姓,为老百姓解决事情的,而不是用手中权力去维护犯罪人。帮坏人撑起保护伞,这样只会让民生恐慌反而逼上绝路,做出不可想象的事,这样只会让社会百姓处在危险中。希望有关上级部门领导该管管了,作为路过的读友,也为此事不公正,不公理!顶顶顶
浅蓝色De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4-10-18 11:12
好一个证据不足,违法事实不成立撒。
网络民情观察室 IP:浙江省台州市 发表于 2024-10-18 10:34
民情观察室先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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