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5040|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发牢骚] 传到下一代继承的农房应该怎么卖?怎么收税办证?我区应重视!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2022-2-9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省台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所以用集体土地建设的农村房屋卖给外村人天经地义显然是有问题的。农村房屋只有卖给符合条件的同村人才是合法的,而卖给外村人或者城里人,买家都无法拿到宅基地使用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