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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性生活不愉快啊,3年了,只有20多次(性生活)”……青年男子带着怀有双胞胎的妻子来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时,被工作人员问到为什么离婚时,男子给出这样的回答。日前,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这样一桩怪事。
上个月,国庆节后的一天临近下班时,一名本地在外经商的男子,带着大肚子的妻子特意赶回温岭前来办理离婚手续。据介绍,这对男女都很年轻,男的看上去二十六七岁的样子,身材高大,白白胖胖的,比较会说话;相形之下,女的则很小巧,年龄也比男的小一两岁,跟陪同前来的亲友一样,基本上一言不发,她的肚子看上去怀孕有六七个月样子,怀的还是双胞胎。被问及为什么离婚时,男子很直白地说:“我性生活不愉快啊,3年了,只有20多次(性生活)”……
工作人员在劝说双方再好好考虑的同时,告诉他们,根据规定,如果女方不同意,怀孕期间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再加上已过下班时间,当天,他们没有离成。不过,第二天,他们又来了,虽然并不情愿,但无奈的女方还是同意并办理了离婚手续。
根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胎儿将会被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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