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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黄岩白搭的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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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8 1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对于黄岩白搭的斑竹不徇私表示感激和钦佩~!!
提下意见,建议发贴的时候,转的就注名出处,否则,对不起原创作者。
谢谢~!!qq012 qq012 qq0qq018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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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11:2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那个王枪枪同学,,,完全无视这里的制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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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8 11:3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什么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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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8 12:0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同样谢谢你支持黄岩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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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8 16:1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楼主说的很有道理,原来本版的规定也是有要求的,后来改版后这条就取消了,不过这建议很好,谢谢支持黄岩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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