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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献血省内可报销
日前,记者从市中心血站获悉,从6月14日起,只要在市区无偿献过血,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如果有需要,可在省内任何城市拿到相应的用血报销款。
根据省献血办刚刚下发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异地用血报销工作实施方案》,凡是在我省区域内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在本人以及家属用血的情况下都可以获得浙江省内异地报销。
根据文件,目前我市的用血报销政策为:无偿献血者本人5年内按献血量不超过5倍免费用血,5年后等量免费用血;累计达到1000毫升的,本人终身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5年内按献血量2倍免费用血。
针对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的,需要携带献血者身份证、无偿献血证、用血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及输血报告单(或其他说明输血时间的医院证明材料)。针对无偿献血者家属用血报销的,除要提供无偿献血者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家属身份证、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或派出所有效证明)。另外,工作人员提醒,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办的,除需提供上述手续外,还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及留存联系方式。
市中心血站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实施这一新规前,如果在本地参加无偿献血,而在杭州用血的,尽管可享受相关政策,但需回到献血地报销用血费用,给无偿献血者带来诸多不便。实施新规后,无偿献血者可以直接在用血当地报销,让大家享受到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有利于推动我省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 (林 琦)
黄岩新闻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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