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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新前街道的应征青年占某,因逃避服兵役被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处罚五万元,2月8日,因为拒不履行这一处罚,黄岩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拘留15天的处罚。
今年20岁的占某2010年冬季应征入伍,当年12月初被输送到部队,不到一个月时间,他就向所在的部队申请要求回家,理由是部队训练太苦太累。经部队、武装部、家庭多方做思想工作,他仍坚决不愿意在部队服役,最后部队将他送回地方,2011年1月27日相关部门派员将他接回。黄岩区人民政府遂于当年4月25日根据《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他做出了“处以人民币五万元的罚款,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受到相同处罚的、目前申请黄岩法院执行的还有四起。
台州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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