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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50多岁的男子张某在一家超市偷窃猪肉等商品,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但他不思悔改,10月8日晚上又在这家超市伸出贼手,偷得猪肉等商品后被抓。这次,警方对张某加重处罚,行政拘留13日。
张某,仙居县人,在黄岩务工。8日晚上,张某来到黄岩乐购超市购物。在二楼购物区,张某选取了1袋肉末、1袋瘦肉后,又挑选了1袋虾干。他挑选了这些商品后,便心生贪念,将3袋商品塞进腰间的衣服内,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不付款通过超市收银台。当他快速逃至一楼时,盗行败露,当场被超市工作人员人赃俱获。张某偷的商品总价为105.14元。
黄岩城西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将张某“请”到了派出所。面对民警查问,张某低下了头。经查,张某半年前还曾在黄岩乐购超市盗窃商品而被行政拘留,当时他采取同样的方式,偷得总售价116.9元的1袋肥肉、1袋肉末、1袋杏梅和3袋黄豆。
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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