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最近我们黄岩罗汇黄村子里面,经常被小偷袭击,对于另外一面就是直通西门,另外一边直通新前,相当于是一个被工业区包围的村庄,由于我们村子里面人员众多,再加上有很多外来民工都是来我们村子里面居住的,其中王野动力的员工就占了好多,虽然村子少,但是人口还是相当密集的,村子里面几乎每家都会住着两户以上的外来民工,好几年前,我们村子里面曾经组织村民一起巡逻,曾经一度抓获好几个入室盗窃的小偷,那时候我深切的记得小偷被绑在电线杆上,据小偷口中说出,曾经他们经常在我们村子这一带盗窃,因为入室盗窃就是做几年牢就可以了!轻的只需要关上一个礼拜就可以出来了!
我们来说说,犯罪刑法吧!
入室盗窃的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我们深刻的看到,可是我们有看到执行力度吗! 请问作为黄岩的警察,指引黄岩发展的各个领导,你们有注意到吗!有注意到这些极小的琐事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谁都懂! 难道你们就不懂吗!法制社会! 没有天理,只有相互的人情,什么叫做为人民服务。
曾经有一次,我进到公安局里面,我看到一大帮的警察都在聚众聊天,都不知道讲些什么!也许短短的几分钟,就会发生一起事故,我看到的只是他们作为一个警察的噱头,刑警,交警。。。。。。。。。。我看这么下去,还算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吗!天下大乱倒是不会!
昨晚我家也遭到了小偷,还好我家的房客发现了! 可是他把我家搞的乱七八糟的,电瓶车的龙头锁被敲了,另外i啊还有一把锁也被撬了,上次我把那辆电瓶车就停在楼下,也被牵走了,在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内,竟然有人这么明目张胆的开走了,而且作案的时间都在晚上8:30----9:30 之间。
希望大家可以记住我们村子里里面的教训,每天晚上管好窗门,锁好房门,不要再给小偷有可趁之机!
例如:村子里面可以加强巡逻制度
每家每户的暂住证现在都没查过了.......................
其实方法很多,只是很少人会想到,人的纵容,导致了这一连串的入室盗窃!我说这么多我只是希望大家可以提高警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