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区要整治“外卖”
近期,我区开展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严格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全面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一、资质与人员
01资质要求
按照“一店一证”要求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三小登记证”),并按照许可范围经营。
02人员管理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加工制作食品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干净整洁。
二、原料与加工
01原料管理
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并索要相关票据和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使用无标识标签、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02加工制作
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加工,防止交叉污染,确保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能保证食品安全。
03后厨环境
加强并完善“三防”设施,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建立“日清洁、周清扫、月清理”制度,保持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干净整洁、物品分类定位摆放。
三、包装与配送
01包装材料
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降解包装材料,并确保其清洁卫生。
02配送过程
配送的餐食使用“外卖封签”,防止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取餐地址与经营地址应当一致。
四、信息公示
01信息公示
在平台订餐页面公示商户主体名称、地址和菜品名称、主要原料名称,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
02后厨公开
在加工制作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在平台订餐页面保持“阳光厨房”清晰在线。
五、倡导文明经营,制止餐饮浪费
主动提示适量点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公勺公筷与打包服务,不设置最低消费,不诱导、不误导超量点餐,自觉落实反食品浪费要求。
六、监督与自查要求
请各经营单位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主动规范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黄岩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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