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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当爱情离开时,离婚的成本到底是多少.法律界人士曾就其相关手续费用列出一个"离婚清单",该清单是惊人的"又便宜又方便".在受害者多为女性的窘况下,女性究竟又能在婚姻破碎后得到多少经济补偿.据调查显示,很多女性多为"无过错方",然而,在"'无过错方'受补偿希望渺茫"的怪圈现象下,女性离婚后多生活穷困潦倒."婚不能离得'太便宜'"则最终成了女性三八节另类维权的大旗。
离婚,原因是多方面的,衍生出来的问题也是多方面的。如今的的社会里,虽然经过多年的妇女解放,可女性仍旧是绝对的弱势群体。是以当离婚发生,无论是情感还是经济,受伤的多数是女性。虽然说有妇联等关注女性的部门以及组织存在,但这些部门以及组织的存在却恰恰反证了女性在当今社会仍旧弱势的客观事实。
一、用心经营方是正道
人们说到结婚都是说步入神圣的殿堂,除了少数人(例如为了创造世界纪录的),没有谁会在结婚的时候就想到离婚。在“执子之手”的那一刻,心底的愿望也都是诚挚且美好的,也都想着要“与子偕老”。所以,婚姻的双方,都不应该因为一些并非不可调和的矛盾而走上离婚的不归路。
诚然,在当今这样个性开放的年代,个人的自由是一个响亮的口号,但婚姻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情,结婚了就意味着你不再是一个人,你有了一个家,就必须对这个家负责。婚姻是夫妻两个个体的组成,都有着自己的个性,而过分的强调自己的个性只能是践踏婚姻,双方少一点个性,迁就一下对方,才能让婚姻的船驶得更远。爱情是家庭的基础,要经营好婚姻就必须将爱情进行到底,那些什么不再有爱之类的借口通通都是扯淡,爱情的离开是因为忘记了承诺与责任,失去了夫妻间的诚信,才导致婚姻的破裂。夫妻双方多一些责任感,少一些歪念;多一份信任,少一点猜疑,婚姻自然牢不可破。
二、维护女性权益
在中国,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受补偿数额大都很低,这是因为我国的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离婚案件当中‘无过错方’占多数的女性也就承受了离婚后的二次伤害。女性往往在婚后或者生育后都在家做专职主妇,在就业困难的当今,离婚后很难再找到工作,如果没有相当数额的赡养费,生活便相当困难。象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的案例,‘过错方’一次性或者按月支付给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无过错方’一定数额的赡养费,至少到‘无过错方’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为止。
受伤害的女性往往在离婚面前不知所措,不能有效的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法庭向来是谁主张谁举证,受伤害的女性往往提不出足够的证据。如果国家能够通过立法,向只要是‘无过错方’的女方在财产分割时有足够的份额倾斜,那么对保障女性的权益应有着相当的帮助。
而女性本身应当勇于捍卫自己的权益,不要轻易的妥协,让负心郎付出他应有的代价,相信这样也能给某些人敲敲警钟,在诱惑面前多些考虑。
三、女儿当自强
无论如何维护女性权益,女性始终还是一个弱势群体。仅仅靠社会的关注是不够的,女性只有自强,自立,在这个男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闯出自己的一片天空,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有一天,不再需要妇联,不再等到‘三八节’才来维护女性权益,那时,才是女性弱势的真正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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