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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车在车道上正常行驶,突然被“不明物体”袭击,这是多么恐怖的体验。近日,在G1523甬莞高速宁波方向处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在行驶时,车上的木板突然“飞出”砸向了后方车辆,而货车司机却毫不知情,继续向前行驶。
当天13时40分许,台州交警高速五大队数字警务室接到报警称,在G1523甬莞高速宁波方向145公里处发生了交通事故,一块从前方货车掉落的木板砸掉了其驾驶车辆的右后视镜,前车司机并未停留。
通过报案人杨某提供的行车记录仪,结合事发路段附近前后的监控录像,民警初步锁定该货车的特征,并利用卡口照片,筛选出该辆车。最终通过电话确认核实,这块木板确为该车辆掉落物。随即民警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蛇蟠收费站处理交通事故。
根据后车杨某的描述以及行车记录仪视频画面,当时货车行驶在轿车右前方,而这块黄色木板是从货车车斗尾部飞出,砸向了轿车的右侧,直接导致轿车右后视镜“阵亡”。这一突发情况吓了杨某一跳,幸好他把住方向盘,并没有酿成其他交通事故。
货车司机腾某表示自己从未发生过类似情况,这次可能是木板没有固定好,而在车辆行驶中,经过长时间的震动,木板在途中脱落并飞出车外了。
民警对腾某进行了安全教育,万幸此次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腾某表示,以后一定认真捆扎和摆放车上的散货,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最终货车驾驶员腾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向其开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处罚决定书。
台州交警提醒:
1.车辆上高速前一定要检查车况,对车上易掉落的物品要加固固定,以免在行驶途中掉落。
2.在行驶过程中要集中注意力,保持安全跟车距离,注意前方车辆状况和路面突发情况,合理有效采取避让措施。
3.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撞上散落物事故时,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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