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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的燃气瓶存在安全隐患,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爆炸等意外,后果不堪设想。近日,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坎门执法中队在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一送气工在家里存放着数个超期燃气瓶。
检查中,执法队员发现送气工家里使用的燃气瓶“长相”有些许不寻常,瓶身颜色是绿的,仔细查看瓶身后发现该燃气瓶已经超期很久了。随即,执法队员在送气工家中又发现了2个超期燃气瓶,这两个燃气瓶本该在2010年和2006年报废,但却至今仍在使用。执法队员依法对超期燃气瓶进行先行保存,送气工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
“本来是要报废的,但里面还有一点点气,我就想着把它用完……”面对执法队员的询问,送气工解释道。
据悉,“超期服役”的气瓶瓶壁会变薄,所能承受的压力将大大减小,易发生液化气泄漏,在遇到高温、明火、撞击等情况,容易引发爆炸,无异于一颗“定时炸弹”。
下阶段,坎门执法中队将继续加大宣传科普力度,为商户和居民讲授扫码自查溯源燃气瓶等燃气安全知识。同时,除了日常巡查排查燃气安全隐患外,还将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强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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