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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举报,小区的绿化带被破坏。执法人员随即到达现场进行查看,发现共有5棵树木被砍伐,绿化带内仍留有砍伐后的树枝、树干。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监控视频,执法人员迅速锁定了当事人周某。
经查明,周某是该物业小区的住户。“我家住在一楼,有过树枝掉下来把家里窗户砸破的经历。我看绿化带里的树枝也有掉下来的风险,物业小区却没有处理,就自己砍了树。”周某觉得绿化带内的树木太高有危险,影响其居住,对其擅自砍伐绿化带内5棵树木的行为供认不讳,他坦言,自己并不知道砍伐小区内的树木是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就《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向周某做了解释和普法。周某违反了该办法第二十二条,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中的树木,确需砍伐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当补植树木。造成损失的,应当向树木所有者依法赔偿损失。”
随后,执法人员组织业委会主任、当事人周某就赔偿事宜开展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求周某补种3株树木,且胸径与价值同被砍伐的树木相当。同时,执法人员也要求物业公司做好树木维护加固工作,杜绝相关安全隐患。同时,执法人员还根据树木价格以及违法情节等因素,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擅自砍树毁绿,不仅破坏环境,还将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呼吁市民自觉遵守各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爱护城市绿化,共同营造宜居宜业环境。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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