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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了专项政策,对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实施6.5折高速通行优惠,这是促进集装箱货运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但一些不法分子想方设法骗取优惠政策,企图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结果显而易见。日前,台州首例假冒集装箱运输车偷逃通行费案件判了。
今年5月,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台州管理中心稽核班组,在开展集装箱运输车辆流水数据排查时,一辆厢式半挂车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稽查人员调取流水后发现,这辆大货车并非集装箱车,但通过收费站时,使用集装箱ETC付费,并多次享受优惠。
为此,台州管理中心立即成立打逃专班,深挖蛛丝马迹。经查,被告人赵某驾驶的是六类普通厢式半挂车,不能享受集装箱优惠政策。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他动起了歪心思……
2021年8月,赵某将原先正常办理的普通货车ETC设备,变更为集装箱专用ETC专用设备,以此达到优惠通行的目的。
经查,该车的实际起运地在江苏省,经常往返于江苏与浙江两地间运输货物。每次,赵某都会在省界收费站上高速进入浙江境内,而后选择在临海白水洋等收费站ETC车道下高速,以冒充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骗取优惠。期间,赵某多次逃缴,共计偷逃高速通行费3.37万元。
今年6月10日,台州管理中心充分收集证据,协同临海市白水洋派出所破案。立案侦查后,赵某全额补缴逃缴的通行费。日前,临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赵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临海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据悉,该案是台州地区立案侦破的首例假冒集装箱偷逃通行费案件,对试图违规偷逃通行费的驾驶员具有一定震慑力,有效维护了高速公路营运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提升大案要案的打击效能。”台州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车主出行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必将受到法律制裁,不要为一己私利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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