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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区行政服务中心获悉,自7月20日起,我区开始受理和发放装配式商品住宅购房补贴。
当天,记者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受理窗口看到,前来办理补贴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携带了身份证明、经房管机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销售增值税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申请人银行卡等原件、复印件,申请办理补贴。
现场,不少市民正在咨询政策细则,工作人员们耐心地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读。“我们从开始受理到现在,在一个小时内已经成功受理了13户装配式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区房地产事务中心测绘管理科科长张侠告诉记者。市民申请办理该项补贴后,房屋所在地建设部门对申请人的各项证明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将发放金额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补贴预算指标下达建设部门,由建设部门拨付,符合要求的直接转到申请人银行卡账户。
据了解,2017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区范围内购买装配式新建商品住宅的,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8%给予购房补贴(补贴范围不包括车库、停车位和储藏室等,安置房不予补贴)。住宅购买时间以房管机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缴纳购买商品房契税取得完税证明后,市民可申请购房补贴。全区共有1025户符合申请条件,补贴金额约2200万元。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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