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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被“警示”了,这样开有问题吗?上一次或许有点问题,但这次我觉得完全没问题啊。
当时特地看了下仪表盘,没超过58,翻出行车记录仪也能佐证没超速(路旁标志牌显示限速60)。
今日行车视线良好,没有行人在斑马线等待。这种提示是否必要?这是黄岩的东西向主干道,且不是城市建成区,施工阶段设计时速80km/h,正式通车后北洋小里桥至民建全程限速80,隧道和路口60,民建辅道40。如果限速35,会不会影响黄岩的经济发展?
若真的希望大家开到35以下,也麻烦立个牌,画个圈,上面写上35,至少名正言顺。
但个人觉得,如果整段路多数限速80(路口60),就红旗这里突然降速到35以下,反倒有追尾危险!追尾不是追了或被追了就完事了,还要修车的,非常耽误事。
325省道宁溪库区段限速40(也比这里高),红旗村这里既不是水源保护区,又不是人口密集的城市建成区,提倡主干道司机35km/h过斑马线是不是有点浪费资源?基于完美的安全考虑,此处增加红绿灯(最好是感应式红绿灯),设置绿波带是不是更好一些?
注:记录仪时间快了1分多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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