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情在线的各位老师,你们好!我是一名会计工作者,专门服务于私营企业从事财税及成本等会计工作。在今年一月份主动请求可以与面试单位达成合作。当时公司负责人也欣然同意给予我每月4500的薪资报酬。期间我在本单位从没有过任何迟到早退,破坏公司纪律的事。然而,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五月初,当时应聘我,也是现在管理我的会计主管说,希望我退出,现在的工作,他们找个什么都不会的文员来做,多带带也能完成工作。简而言之,就是公司想单方面辞退我,并且不会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我双倍工资的补偿。我个人寻思再三,认为寻求法律援助是比较实际的办法。因为在一个单位4个月的工作时长对我的简历来说,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