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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溜走后,我多方辗转,最后逃回了老家长春,十一年来这件事一直压在心上,不得安宁啊!”2020年12月的一个下午,一名大汉走进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交代了自己十一年前犯下的罪行。
2009年,贾某在江苏做生意时染上了毒瘾,并结交了毒友李某。一次公安的扫毒行动,让两人断了毒品来源,李某通过朋友孙某打听到:福建有路子可以拿到毒品,而且更便宜。李某和贾某商量后,叫上孙某一同前往福建。开车经过黄岩时住宿了一晚,次日,李某将老婆留在黄岩某宾馆里,三人则开车上高速继续前往福建。
经孙某联系,三人在福建买到了毒品,路上边吸毒边轮流开车。在经过黄岩劳动南路蓝色多瑙河小区门口时,他们遇到交警设卡检查,检查中交警发现该车未经年检,称要扣车,贾某便到后备箱整理行李,发现车里还有吸毒用的吸管、锡纸,一时心虚的贾某就把这些东西拿出来扔到旁边的草丛。趁着李某、孙某和交警交涉,贾某一个人偷偷溜走了。
交警随后在轿车上查获冰毒、麻古130余克,并发现左轮手枪一把,内有6发子弹,李某、孙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两人因运输毒品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2020年12月22日,黄岩公安分局以贾某涉嫌运输毒品罪提请逮捕。在讯问过程中,贾某向承办检察官吐露心声:当时想到自己小孩太小,老母亲患病要照顾,一直不敢去投案,现在过去了这么多年,一直难以从中走出,自己想想还是要到公安机关把事情了结了,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罚,出来以后还能看到母亲。
近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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